常州晚报就“互联网+”维权采访我校史良法学院余小伟博士

   发布时间: 2019-03-20

  

今年是“3·15”的第36年。作为涉世未深的消费者,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遭受不良商家坑蒙拐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可喜的是,越来越多大学生,已能主动维权。《中国消费者报》就曾赞赏大学生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尤其‘互联网+’维权能力最厉害。”

对于大学生而言,时间和精力,这两样在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成本,却又是他们尤为珍贵的东西。因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曝光成了较为简单又高效的维权方式,受到大学生欢迎。

调查

六成大学生有维权经历,“互联网+”成维权“神器”

记者对在常高校大学生发布了一份调查问卷,共119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日常消费中,使用最多的是网购,76.47%,实体店20.17%

购物时,大学生遇到较多的问题有:质量问题(78.99%),商家描述不符(59.66%),假冒商品(36.97%),购买后不久价格大幅下降(36.13%)。

侵权后如何解决?84.03%的受访者表示,会与卖家协商解决,57.14%会退货。如果卖家拒绝协商,大多数人选择向维权平台投诉,只有6.72%的人会息事宁人自认倒霉。

调查中,61.34%的受访者有过维权经历,其中20.55%曾利用“互联网+”进行维权。“互联网+”缘何受青睐?93.33%的人认为其“影响力大,舆论效果好,给商家施加压力”;66.67%认为可以“提醒他人在消费时注意”,还有40%的人认为“成功率高”。

专家

“互联网+”维权值得鼓励,但要“有理有据”

那么“互联网+”维权的形式是否值得提倡?记者为此咨询了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余小伟博士。余博士表示,当大学生的消费者权利受到侵犯时,要根据自己学习与生活的实际情况,作出理性的判断与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

一般而言,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和解、调解、仲裁与行使监督权,程序上比较简单,费用上也比较低廉。但如果经营者不愿意接受,最终还需要依靠司法力量来维权。

“除法定维权途径外,大学生可以通过其他私人方式来维权,例如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等)来披露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迫使经营者让步。这属于消费者行使对经营者的监督权,性质上是合法行为,如果能取得较好的维权效果,应当值得鼓励。”他说,但同时也需要注意,行使监督权必须有理有据,证明经营者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否则很容易走向侵害经营者商誉的不法之路。因此,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要有证据保存意识,如购物的小票或发票,遇到瑕疵商品一定要及时拍照留存证据,与商家协商时要保存聊天记录或进行电话录音等。

大学生记者团 田俊佶(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高烨华(常州机电学院)

记者 杨曌 图片来源于网络

  

常州晚报:http://epaper.cz001.com.cn/site1/czwb/html/2019-03/15/content_270888.htm (编辑 包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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