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汇报:曹义孙:联合仲裁助中国提高国际认知度 |
| 文汇报2019.12.5 发布时间: 2019-12-11 |
■全国政协委员曹义孙受邀观礼今年的国庆阅兵。 受访者供图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 去年年初,中国提出要鼓励国内仲裁机构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两年来,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近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独家专访时指出,此方面合作目前尚停留在形式合作层面,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他认为,联合仲裁机制应将合作由浅表走向深度,变成实质合作,助力中国仲裁提高国际认知度、话语权和影响力。■香港文汇报·人民政协专刊记者 赵一存 北京报道 境外代表处作用有限 法律术语中的「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相较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仲裁亦异于强制调解,是自愿型公断。曹义孙表示,仲裁依法公正裁定,一裁终局,具有「准司法」的实质效果,易被争议双方认可。 借外国仲裁机构发出中国声音 对于中央提出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曹义孙认为,这要求中国仲裁机构与外国仲裁机构的合作由浅表走向深度,由形式合作变成实质合作,借助外国仲裁机构发出中国仲裁机构的声音。他举例称,比如在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时可以明确约定,在仲裁规则的选择、准据法的选择、庭审语言的选择等方面,允许形式上以外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实质上适用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以中国内地法律体系作为准据法,并使用汉语进行审理。 原文链接:http://paper.wenweipo.com/2019/12/05/CH1912050045.htm?from=singlemessag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