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常州学者为地方立法献才智

   发布时间: 2021-11-22

       “生于斯、长于斯,我希望看到城市的碧水青山,希望看到城市的不断发展,如果我能为此尽一份绵薄之力,我的内心由衷高兴。”2004年,戈琳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后,毅然回到家乡高校常州大学(原江苏工业学院)任教,如今担任史良法学院院长助理。

       2016年,常州市法制政府办公室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商定共建“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与评估中心”。不久,戈琳就加入中心组建地方立法团队。

       2017年,戈琳迎来了立法团队第一个项目——《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从制定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方案开始,资料收集的整理、确定调研地点和调研提纲、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召开专家咨询会、公开征求意见、调研报告和《办法》草案稿的修改讨论等等,一系列的立法工作与以往的诉讼实务完全不同的要求,戈琳一边学习,一边探索。

       2018年,戈琳参加了《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项目,主要负责基础调研工作。她组建了一支由教师指导,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共同参与的调研团队。当时,学校正在进行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的培育工作,在征得委托方和团队同意后,调研团队报名参加了学校的比赛,并获得了三等奖。将社会调研与学生培养结合起来的初试,让戈琳体会到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将科研思维融入教学过程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主动思考,有效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2019年7月,常州人大常委会与常州大学决定合作共建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在地方立法的前沿理论研究、地方立法相关事项实证调查、地方立法事项委托起草、地方立法质量第三方评估、规范性文件委托审查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的一员,戈琳参与了调研课题项目《设区的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践与完善——主要以常州市人大备案审查实践为例》《〈行政处罚法〉修订背景下地方立法的应对与发展》等。与此同时,还以第三方评估者的身份,首次参与了立法评估项目——《〈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评估报告》项目的评估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戈琳所在的立法团队把大量精力集中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2017年完成了《常州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这部地方立法的经验和规律对全国性的立法起到了促进作用。戈琳认识到,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有利于凸显地方特色,降低中央立法的创新风险成本以及促进地方治理体系法治化。

       2019年-2021年,戈琳主持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项目,2020年与赵美珍教授共同主持了《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制定,2021年主持了《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省司法厅通报表扬戈琳所在的常州大学赵美珍团队为优秀立法专业团队。

       “法律人应讲政治、顾大局、信仰法治。”亲历6年的地方立法实践,戈琳坚信,在每一次立法调研、每一项立法评估、每一份研究报告中都应该将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熔铸于其中。

       江苏法治报:http://jsfzb.xhby.net/pc/layout/202111/15/node_A02.html#content_994465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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