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学校在科教城校区文正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会议。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陆华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资产清查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2021年度资产损失赔偿方案,听取了教学(实验)科研用房绩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常州大学教学(实验)科研用房绩效管理办法(讨论稿)》的修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陆华良强调,国有资产是学校办学的物质基础,教学(实验)科研用房绩效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对提高学校最大最紧缺的房产资源使用绩效具有重大意义。他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资产清查、明晰管理责任、规范损失赔偿、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高效推进,力争年底前出台管理办法。(通讯员/张欢 审核/施云兵 编辑/庄媛)